招生简章 (招生网站全部内容)
为规范行业次序,适应社会发展。由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主办,广东省心理卫生协会南大心理咨询技能培训中心协办的国家心理咨询师 720小时理论技能培训资格认证班,现第十一期招生。
1、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720小时理论技能资格培训:限招60人,学制半年。欢迎社会各届爱好心理学的人士报名参加。
最新通知:因教授们太过劳累,经研究决定,原定的2007年4月的第十一期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培训班暂时停开,何时 重开敬请留意。(对培训感兴趣的朋友仍可将报名表发过来,新开班时间确定后将逐一通知)
2、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理论技能资格培训:限招50人,学制半年。(周末班)开课时间2007年。
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统考申报条件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 (4)凡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备注: 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三年的证明须由学校或医院开具。 参加本培训的学员可获得国家继续教育一级学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
(1)、 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大专毕业,或其它专业本科毕业,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1年,经心理咨询员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2)、 心理学、教育学、医学本科毕业,经心理咨询员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3)、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的初级职称,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3年以上,经心理咨询师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资格统考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